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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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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一、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外就医(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 二、材料齐全,文字清晰,盖章 | ||
办理时间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修改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延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世通国际大厦E座8层13-14号综合窗口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391874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世通国际大厦E座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8层3、4号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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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世通国际大厦E座10层1017室【展开】 信件投诉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世通国际大厦E座10层1017室【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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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2041045001 | 事项编码 | 11110105MB1865700E3112041045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5MB1865700E3112041045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分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世通国际大厦E座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8层5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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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国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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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此表经本市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完整并盖章【展开】 | 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23号)【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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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区经办人员 | 受理 |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文字清晰,需盖章的材料要盖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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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0个工作日 | 区经办人员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 |
审查标准 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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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区经办人员 | 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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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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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登记表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docx |
有效时间 | 转外就医原则上批准期限90天,特殊病情需延期治疗的,需重新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 |
无
【行政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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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人社部发【2016】120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三、规范异地就医流程 (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是否提供午间延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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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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