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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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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本市兵源参军后被部队退回的。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香河园派出所:工作日,9:00-12:00,14:00-17:30;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香河园派出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中里11号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7号楼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468195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派出所:申请人居住地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派出所户籍大厅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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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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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70900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943G3000709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943G300070900100006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站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派出所:申请人居住地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派出所户籍大厅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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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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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拟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有效;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在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展开】 | 【展开】 |
二 | 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出具的退兵情况说明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原件【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材料真实有效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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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符合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告知理由 |
审查标准 本市兵源参军后被部队退回的。【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审核通过,立即办理。 |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有效;【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在居民户口簿中增加退兵人员户籍信息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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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在居民户口簿中增加退兵人员户籍信息 | |
结果名称 | 在居民户口簿中增加退兵人员户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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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在居民户口簿中增加退兵人员户籍信息结果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1958年1月9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是否提供午间延时服务?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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