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105000052855B3110225003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处罚的行为 |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如: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处罚结果名称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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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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