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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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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一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 (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动物诊疗机构包括动物医院、动物诊所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备注:动物诊所使用面积(不包含兼营区域)应当不少于60平方米,动物医院使用面积(不包含兼营区域)应当不少于120平方米。) (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不少于二百米; (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隔离室、药房等功能区; (五)具有诊断、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六)具有诊疗废弃物暂存处理设施,并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处理; (七)具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控制措施及设施设备; (八)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九)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第七条 动物诊所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 (二)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 第八条 动物医院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 (二)具有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 (三)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 除前款规定的动物医院外,其他动物诊疗机构不得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 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齐全,如为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 2.信息填写完整真实、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3.申请表有申请企业公章。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5493531;(010)65099267【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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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010)65099273【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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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20341002 | 事项编码 | 11110105000052820Q3000120341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5000052820Q3000120341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5493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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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区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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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请材料齐全,如为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 2.信息填写完整真实、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3.申请表有申请企业公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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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申请材料齐全,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 2.信息填写完整真实、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3.申请表有申请企业盖章。【展开】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展开】 | 【展开】 |
二 | 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地理方位图需显示周边200米以内是否有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 2.功能区布局图、平面图需与实际布局相一致。【展开】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展开】 | 【展开】 |
三 |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材料真实有效;可在兽医平台核查信息;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展开】 | 无需提交,由承办人网上核查【展开】 |
四 | 设施设备清单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设施设备清单需与实际相符,并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设施设备的要求: 1.具有诊断、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具有诊疗废弃物暂存处理设施,并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处理;具有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控制措施及设施设备。 2.动物诊所还需具有手术设备。 3.动物医院还需具有X光机或B超等器械设备、手术设备。【展开】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展开】 | 【展开】 |
五 | 管理制度文本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管理制度文本要齐全、规范,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6条(九)项要求:具有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展开】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展开】 | 【展开】 |
六 | 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材料:需提交场所的产权证明,如是租赁房屋,还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展开】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展开】 | 【展开】 |
七、选择告知承诺方式 | |||||||||
(一) | 北京市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告知承诺书文本供申请人阅读,只需提交申请人承诺书一页; 2.申请人承诺书需有负责人签章。【展开】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请材料齐全,如为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 2.信息填写完整真实、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3.申请表有申请企业公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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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受理通知单;2.不予受理通知单 |
审查标准 1.申请材料齐全,如为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2.信息填写完整真实、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3.申请表有申请企业盖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实地勘察 | 0个工作日 | 承办人员 | 验收报告 |
审查标准 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北京市动物诊疗管理办法》开展现场验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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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9个工作日 | 承办人员 | 行政许可审查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审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一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 (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动物诊疗机构包括动物医院、动物诊所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备注:动物诊所使用面积(不包含兼营区域)应当不少于60平方米,动物医院使用面积(不包含兼营区域)应当不少于120平方米。) (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不少于二百米; (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隔离室、药房等功能区; (五)具有诊断、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六)具有诊疗废弃物暂存处理设施,并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处理; (七)具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控制措施及设施设备; (八)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九)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第七条 动物诊所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 (二)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 第八条 动物医院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 (二)具有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 (三)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 除前款规定的动物医院外,其他动物诊疗机构不得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 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齐全,如为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 2.信息填写完整真实、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3.申请表有申请企业公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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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4个工作日 | 承办人员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诊疗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诊疗许可证(副本)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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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诊疗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诊疗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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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动物诊疗许可证(正本).jpg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诊疗许可证(副本)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诊疗许可证(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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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诊疗许可证(副本).jp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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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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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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