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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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单使用正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对可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 ||
办理时间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8981717【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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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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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5133006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7950327643000115133006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7950327643000115133006A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banshi.beiji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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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一、房屋建筑工程 (一)涉密项目。 机密级及以上项目,秘密级公共建筑的规划许可手续由市级机关办理。 (二)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中公建类项目的规划许可原则上由市级机关办理,对其中前期研究决策成果成熟完善的项目,市级机关可授权属地分局办理;住宅类项目由属地分局办理。对授权分局办理的项目,市级机关进行业务指导及重点督办。 (三)跨区域项目。 跨省域和跨区域项目的规划许可手续由市级机关办理,项目中不跨区域的单体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可由市级机关授权属地分局办理。 (四)除前款所述之外的其他各类规划许可手续在属地分局办理。 (五)通州区范围及亦庄新城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理权限分工按照我委相关规定执行。 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一)涉密项目。 机密级及以上项目规划许可手续由市级机关办理,秘密级项目规划许可手续由属地分局办理。 (二)跨区域项目。 跨省域或跨区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许可手续由市级机关办理,其中不跨省域或不跨区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单体项目的规划许可手续由属地分局办理。 (三)重大项目。 重大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许可手续由市级机关办理。 (四)国家授权委托用地审批权的用地预审意见按照要求由市级机关办理。 (五)除上述之外的其他各类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许可手续均由属地分局办理。 (六)通州区及亦庄新城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权限分工按照我委相关规定执行。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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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2024年3月1日起,除涉密项目外,线下窗口均不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 2.以上申请材料线下窗口统一收取存储电子材料的光盘,光盘读取后退还。 3.线上、线下申报材料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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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一) |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理申请表(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表L)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申请表单使用正确,申请表内容填写准确齐全,涉及事项前勾选“√”;申请表中涉及事项的相关内容必填,不涉及事项内容无需填写。 1.申报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应规正清晰;填写申报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2.委托代理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应与《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 3.审批文件需政务中心或行政机关送达的,填写送达信息; 4.前期工作成果文件按照项目情况,勾选取得批准文件的名称并填写文号; 5.根据项目情况,勾选申请办理事项。 6.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7.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二) | 《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授权委托书内容填写准确齐全。 1.授权单位、受托人基本信息、受托范围的工程名称、建设位置等与申请表对应内容一致;授权办理事项与申请表办理事项一致;授权期限应在许可决定期限内,即办理事项的工作时限内。 2.授权单位加盖的申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应规正清晰,授权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公章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姓名与申请表的填写一致。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处的授权日期应填写。 3.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展开】 |
委托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申请表、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 2.身份证复印件应规整、清晰。 3.涉密项目申请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现场核验申报单位委托代理人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存1份,附在《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其他项目提交正反面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选择服务窗口申请的,将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申请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现场核验申报单位委托代理人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存1份,附在《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其他项目提交正反面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选择服务窗口申请的,将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展开】 | |
(三)、设计图纸 | |||||||||
1、建筑跨度小于(含)6米,建筑面积小于(含)120平方米的单层建筑 | |||||||||
临时建设工程总平面图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设计图纸格式应符合要求,加盖专用印章应清晰完整。纸质图纸按出图要求装订成册,电子图纸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有关要求。 2.总平面图应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定位、面积、高度、本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绿化、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无障碍设计、适老性设计、绿色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雨水利用、门楼牌、围墙等有关内容。 3.总平面图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BDB+PDF格式文件【展开】 | |
2、建筑跨度超过6米,总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单栋或二层(含)以上建筑 | |||||||||
临时建设工程设计图纸1套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设计图纸格式应符合要求,加盖专用印章应清晰完整。纸质图纸按出图要求装订成册,电子图纸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有关要求。 2.总平面图应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定位、面积、高度、本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绿化、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无障碍设计、适老性设计、绿色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雨水利用、门楼牌、围墙等有关内容。 3.图纸首页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图纸目录页和总平面图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建筑平立剖面图纸加盖“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基础设计图纸(基础平面图和基础剖面图)加盖“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设计图纸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各朝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平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等各1份,图纸要求参见《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技术文件办理指南——房屋建筑工程》(市规自发〔2022〕373号)。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PDF格式文件【展开】 | |
另附相同总平面图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2份 | 其他;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设计图纸格式应符合要求,加盖专用印章应清晰完整。纸质图纸按出图要求装订成册,电子图纸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有关要求。 2.总平面图应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定位、面积、高度、本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绿化、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无障碍设计、适老性设计、绿色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雨水利用、门楼牌、围墙等有关内容。 3.总平面图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原件2份;其他项目提交BDB+PDF格式文件【展开】 | |
(四)、《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理申请表》(表L)“用(土)地情况”中,未勾选“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需单独 | |||||||||
1 | 土地权属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有关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或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协议(印章、签字等内容符合法律文书有关要求),明确申请单位对项目范围的土地具有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符合项目申报、使用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五)、涉密项目 | |||||||||
1 | 定密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按照工程项目保密管理的工作要求,经定密主管部门确定为秘密以上的工程项目申报,由专人专机办理。 2.符合国家秘密标志形式,明确显示密级、保密标识(★)、保密期限或解密条件。 3.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临时建设工程与主体工程定密不一致的应提交公函,明确本次申请工程定密情况。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展开】 |
二、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 | |||||||||
(一) |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理申请表(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表L)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申请表单使用正确,申请表内容填写准确齐全,涉及事项前勾选“√”;申请表中涉及事项的相关内容必填,不涉及事项内容无需填写。 1.申报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应规正清晰;填写申报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2.委托代理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应与《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 3.审批文件需政务中心或行政机关送达的,填写送达信息; 4.前期工作成果文件按照项目情况,勾选取得批准文件的名称并填写文号; 5.根据项目情况,勾选申请办理事项。 6.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7.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展开】 |
(二) | 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授权委托书内容填写准确齐全。 1.授权单位、受托人基本信息、受托范围的工程名称、建设位置等与申请表对应内容一致;授权办理事项与申请表办理事项一致;授权期限应在许可决定期限内,即办理事项的工作时限内。 2.授权单位加盖的申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应规正清晰,授权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公章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姓名与申请表的填写一致。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处的授权日期应填写。 3.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展开】 |
委托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申请表、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 2.身份证复印件应规整、清晰。 3.涉密项目申请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现场核验申报单位委托代理人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存1份,附在《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其他项目提交正反面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选择服务窗口申请的,将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申请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现场核验申报单位委托代理人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存1份,附在《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其他项目提交正反面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选择服务窗口申请的,将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展开】 | |
(三)、特定项目相关材料 | |||||||||
1、《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理申请表》(表L)“用(土)地情况”中,未勾选“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需单独 | |||||||||
土地权属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有关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或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协议(印章、签字等内容符合法律文书有关要求),明确申请单位对项目范围的土地具有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符合项目申报、使用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
2 | 定密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按照工程项目保密管理的工作要求,经定密主管部门确定为秘密以上的工程项目申报,由专人专机办理。 2.符合国家秘密标志形式,明确显示密级、保密标识(★)、保密期限或解密条件。 3.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临时建设工程与主体工程定密不一致的应提交公函,明确本次申请工程定密情况。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展开】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支撑文件 | |||||||||
(一) | 土地权属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对口职能部门出具的带公章文件 3、《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豁免报备表》“不动产信息”中,选择空白“□”的提交:自行填写的土地权属文件(线上申报上传原件扫描件PDF格式1份)(政府部门核发,电子)(复印件1份) 4、涉及更新改造类,在原有建筑上进行加装设施或者改造的,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线上申报上传原件扫描件PDF格式1份)(政府部门核发,电子)(复印件1份)【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二)、建设方案 | |||||||||
1 | 建设方案(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建设方案文件内容应包含:项目主体、现状、规划情况、前期审批、用地情况、报备事项等相关内容 3、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需与报备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所载基本信息需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内容应包含:项目主体、现状、规划情况、前期审批、用地情况、报备事项等相关内容。【展开】 |
2、建设方案(图纸) | |||||||||
设计图纸1套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需与报备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3、具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图纸(PDF格式)。 4、所载基本信息需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展开】 | |
另附相同总平面图1份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需与报备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3、具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图纸另附相同总平面图(BDB+PDF格式)。 4、所载基本信息需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具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图纸另附相同总平面图(BDB+PDF格式)【展开】 | |
(三) |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豁免报备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报备表信息填写完整,报备信息需与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四) | 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五) | 委托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请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六) | 建设项目现状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请提交拟建项目现状照片一张(JPG、PNG格式)。【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未开工建设【展开】 |
(七) | 项目的规划或建设依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根据报备情形提供相应的规划依据材料【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2024年3月1日起,除涉密项目外,线下窗口均不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 2.以上申请材料线下窗口统一收取存储电子材料的光盘,光盘读取后退还。 3.线上、线下申报材料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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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不予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 |
审查标准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质内容及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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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7个工作日 | 进驻审批人员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审查标准 城镇建设项目因施工或者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需要建设的临时工程。【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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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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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
有效时间 | 两年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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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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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条第一款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展开】 |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9年5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9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建设单位进行城镇建设工程建设的,应当向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要求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七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二年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续,每次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未获得延续批准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事项设定依据什么法规?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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