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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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修改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延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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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11110105MB1865700E3111041008001
其他行政权力
上级授权
无数量限制
全区
市级自建(垂管)
办理信息
自办件
0(工作日)
0(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网上申报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无
无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2、提交的证件、票据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票据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票据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予报销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证的全部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
1、申请事项属于医疗保障局职责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限定的办理范围;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3、提交的证件、票据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票据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票据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予报销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证的全部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网站下载: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
一、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2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二、分娩人员
(一)中文材料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和《出生医学证明》
1、医疗诊断证明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2、《出生医学证明》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二)非中文材料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和《出生医学证明》
1、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2、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副本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三、引流产人员
(一)、医疗诊断证明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不收费
【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5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1.问:是否提供午间延时服务?
答:是,12:00-13:30提供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