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1、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来源:《矿产资源法》);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探矿许可证,取得探矿权。(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探矿权保留期届满,勘查许可证应当予以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勘查项目完成报告或者勘查项目终止报告,报送资金投入情况报表和有关证明文件,由登记管理机关核定其实际勘查投入后,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一)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办理延续登记或者不申请保留探矿权的;(二)申请采矿权的;(三)因故需要撤销勘查项目的。自勘查许可证注销之日起90日内,原探矿权人不得申请已经注销的区块范围内的探矿权。(来源:《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相关印证材料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 ||
办理时间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010)58670399【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
基本编码 | 000115101002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7950327643000115101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795032764300011510100209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010)58670399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010)58670399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探矿权注销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说明勘查工作情况及注销的原因【展开】 | 《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二、企业法人的 | |||||||||
(一)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提交的营业执照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探矿权出让合同》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三、非企业法人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提交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探矿权出让合同》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四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说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董事会决定、事业法定代表人出具上级下达的任免文件、社团组织出具主管部门决定文件;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一致,出具的证明材料正式有效。【展开】 | 《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五 | 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展开】 | 《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六、委托办理的 | |||||||||
(一) | 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材料内容中应明确被授权事项内容,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明确探矿权申请人、勘查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相关信息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探矿权出让合同》所载内容一致;应载明有效期;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探矿权出让合同》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七、委托办理的 | |||||||||
(一) | 受托人身份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与授权委托书内容一致。【展开】 | 《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八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勘查许可证原件【展开】 | 《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九、完成 | |||||||||
(一) | 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完成勘查工作任务的提供由城建档案馆出具的资料汇交证明【展开】 | 《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十、终止 | |||||||||
(一) | 勘查项目终止报告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说明勘查工作情况及终止的原因【展开】 | 《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申请人 | 收件单 |
审查标准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复核-审批(表格)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照证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相关印证材料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复核-审批(表格)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照证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相关印证材料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10个工作日 | 业务部门负责人 |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注销通知书 |
审查标准 1、申请人为该勘查项目的探矿权人。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勘查项目完成报告或者勘查项目终止报告,报送资金投入情况报表和有关证明文件,由登记管理机关核定其实际勘查投入后,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一)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办理延续登记或者不申请保留探矿权的; (二)申请采矿权的; (三)因故需要撤销勘查项目的。 自勘查许可证注销之日起90日内,原探矿权人不得申请已经注销的区块范围内的探矿权。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制证人员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 矿产资源勘察许可证注销通知书 |
送达方式 | |||
---|---|---|---|
![]() |
无
矿产资源勘察许可证注销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矿产资源勘察许可证注销通知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注销通知书.doc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八届第74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第六条 ……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展开】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令第〔1994〕15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展开】 |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令第〔1998〕240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条 ……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后,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申请保留探矿权……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扩大或者缩小勘查区块范围的;(二)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三)经依法批准转让探矿权的;(四)探矿权人改变名称或者地址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一)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办理延续登记或者不申请保留探矿权的;(二)申请采矿权的;(三)因故需要撤销勘查项目的……【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怎样提高办事效率? |
---|
1.材料符合要求准确齐全。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