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单使用正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对可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下午: 13:30 - 17:00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8981717【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7950327643000115133005A3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一)涉密项目。 机密级及以上项目,秘密级公共建筑的规划许可手续由市级机关办理。 (二)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中公建类项目的规划许可原则上由市级机关办理,对其中前期研究决策成果成熟完善的项目,市级机关可授权属地分局办理;住宅类项目由属地分局办理。对授权分局办理的项目,市级机关进行业务指导及重点督办。 (三)跨区域项目。 跨省域和跨区域项目的规划许可手续由市级机关办理,项目中不跨区域的单体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可由市级机关授权属地分局办理。 (四)除前款所述之外的其他各类规划许可手续在属地分局办理。 (五)通州区范围及亦庄新城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理权限分工按照我委相关规定执行。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受理申请时,需现场核验全部(共有)产权人出示的身份证原件 | ||

| 该事项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工程规划许可时,申请人请出示房屋(土地)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时,将现场核验并复印留存1份后,当面交还申请人。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工程规划许可时,申请人请出示房屋(土地)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时,将现场核验并复印留存1份后,当面交还申请人。 |
|---|

无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