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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
11110105000052599T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局
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
11110105000052599T3111053008000
0
ce336b6c-2aab-4ef8-90e6-90ee0873f34d
62aeb89c-e4f2-4691-94b2-afc57f098034
3
10
朝阳区政府新闻出版局
110105000000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局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综合窗口
1.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出租是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出版物。 (来源:《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6〕第10号第二条) 2.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来源:《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6〕第10号第十三条) 3.提交申请材料且申请材料齐全、真实且填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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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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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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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出租是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出版物。 (来源:《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6〕第10号第二条) 2.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来源:《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6〕第10号第十三条) 3.提交申请材料且申请材料齐全、真实且填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间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468113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朝我说”窗口【展开】

基本编码 111053008000 事项编码 11110105000052599T3111053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5000052599T3111053008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84681136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区级自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电话预约:(010)64685163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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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营业执照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正本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复印件申请人自备,用制式表格A4纸打印; 2、内容无遗漏,申请单位和注册地址与照营业执照信息填写一致; 3、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存在文字错误; 4、加盖企业公章;【展开】《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展开】【展开】
房屋产权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复印件申请人自备,用制式表格A4纸打印; 2、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存在文字错误; 3、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4、查看房产证编码,登记机构处盖章 5、查看土地权利性质,应是非住宅类。 6、房屋登记表中的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一致。【展开】《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展开】【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正本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证件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用制式表格A4纸打印;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展开】《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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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2个工作日综窗人员系统录入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0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设立、变更备案回执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2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设立、变更备案回执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设立、变更备案回执
结果名称设立、变更备案回执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关于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文件的模板.doc
有效时间一年

【部门规章】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依据名称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6〕第10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出租是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出版物。
  展销是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
第十三条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展开】

是否收费:

1、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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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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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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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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