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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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2.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下午17:00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三层、四层社会保险“一窗通办”综合业务经办大厅窗口;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161236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一层咨询台【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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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2014004001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53778T3002014004001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53778T3002014004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明细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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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明细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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