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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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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15条 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二)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申请材料中对材料的详细要求。(三)申请材料的原件或电子版本应清晰,按要求盖章。(四)所申请的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不涉及北京市市属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由区水务局负责审批。 | ||
办理时间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468151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综合窗口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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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朝我说”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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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9118002 | 事项编码 | 1111010500005296XC3000119118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500005296XC3000119118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468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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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在区属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的由区级水务部门负责审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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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格式与范本保持一致,A4纸打印; 2、内容不能有遗漏; 3、单位名称和企业公章名字一致; 4、盖企业公章; 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齐全,注明日期。【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展开】 | 【展开】 |
二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技术论证报告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3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格式与范本保持一致,A4纸打印; 2、内容不能有遗漏; 3、单位名称和企业公章名字一致; 4、盖企业公章; 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齐全,注明日期。【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展开】 | 原件一式3份,附PDF格式电子版1份【展开】 |
三 | 建设项目设计图纸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其他;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内容真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加盖设计单位图章,附PDF格式电子版1份。【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展开】 | 原件一式2份,附PDF格式电子版1份【展开】 |
四 |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内容真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展开】 | 复印件1份【展开】 |
五、可能对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产生损害的 | |||||||||
(一) | 与第三者水事权益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内容真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签章有效,有附图。【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展开】 | 复印件1份,有图件【展开】 |
六 | 有关防治补救措施设计图纸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其他;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内容真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 2、加盖设计单位图章,附PDF格式电子版1份。【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展开】 | 加盖设计单位图章,原件一式两套,附PDF格式电子版1份【展开】 |
七 | 技术审查意见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格式与范本保持一致,A4纸打印; 2、内容不能有遗漏; 3、单位名称和企业公章名字一致; 4、签字齐全,注明日期。【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展开】 | 【展开】 |
复核意见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格式与范本保持一致,A4纸打印; 2、内容不能有遗漏; 3、单位名称和企业公章名字一致; 4、签字齐全,注明日期。【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展开】 | 【展开】 | |
八、法人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 |||||||||
(一)、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 |||||||||
1 | 企业法人身份信息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其他;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身份证明文件与申请单位或个人信息一致【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展开】 |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展开】 |
(二)、其他个人身份证明 | |||||||||
1 | 身份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核对身份证照片与经办人是否相符; 2、核对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3、复印件是否印在同一张A4纸上。【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展开】 | 复印件,一式一份【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证的全部材料,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受理标准,出具《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1.权限范围:在区属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由区水务局负责审批;2.提交的材料齐全,填写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格式符合申请材料中对材料的详细要求;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印章内容与申请单位保持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证的全部材料,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受理标准,出具《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1.权限范围:在区属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由区水务局负责审批;2.提交的材料齐全,填写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格式符合申请材料中对材料的详细要求;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印章内容与申请单位保持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专家评审 (不计时限环节) | 进驻部门人员 | 专家评审意见 | |
审查标准 (1)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河道治理规划、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等规划要求,对规划实施无不利影响;(2)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符合防洪(排涝)标准; (3)对河道泄洪能力、河势稳定、河道冲淤变化、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防汛抢险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 (4)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或已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审查 | 14个工作日 | 进驻部门人员 | 审查意见 |
审查标准 (1)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河道治理规划、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等规划要求,对规划实施无不利影响;(2)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符合防洪(排涝)标准; (3)对河道泄洪能力、河势稳定、河道冲淤变化、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防汛抢险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 (4)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或已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4个工作日 | 主管局领导 | 区水行政部门许可决定书 |
审查标准 (1)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河道治理规划、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等规划要求,对规划实施无不利影响;(2)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符合防洪(排涝)标准; (3)对河道泄洪能力、河势稳定、河道冲淤变化、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防汛抢险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 (4)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或已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进驻部门人员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区水行政部门许可决定书 |
送达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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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区水行政部门许可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区水行政部门许可决定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区水行政部门许可决定书.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 根据2011年01月0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依据2018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是否提供午间延时服务?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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