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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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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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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500005330515110270384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和平街街道办事处 所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和平街街道办事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处罚的行为 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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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4217088【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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