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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实施编码: | 1111010500005335695110541003002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政府规章】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82号)第十九条 本市对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 第二十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支付后,由个人负担的符合本市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门诊、住院、生育、重大疾病等不同情形,分别给予救助。【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京民社救发〔2014〕219号)(一)资助参保参合。资助社会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区县财政全额负担。 (三)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社会救助对象就诊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经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可按下列政策享受救助。 (四)重大疾病救助。社会救助对象因罹患重大疾病(具体病种见附件)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在经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可按下列政策享受重大疾病救助。 (五)生育救助。根据《关于加强北京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实施意见》,享受社会救助的农村贫困孕产妇,在享受住院分娩财政补贴和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生育救助。 (六)住院押金减免。社会救助对象需住院救治的,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在承担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押金减免服务。【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京民社救发〔2015〕403号)(一)按病种救助。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等社会救助的城乡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罹患重大疾病(具体病种见附件1),在本市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个自然年度内家庭支出医疗费用较高,在经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由区县民政部门给予医疗救助。 合规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规定确定。 (二)按费用救助。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等社会救助的城乡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罹患上述病种以外的重大疾病,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由区县民政部门按照《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京民社救发〔2014〕219号)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具体认定条件、救助标准由区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15〕346号)对于社会救助对象在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或自行选择事后医疗救助发生的住院费用,由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申请事后医疗救助待遇,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或北京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以及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费用结算分割单。 2.本市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罹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4.怀孕分娩的,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展开】 | ||
权力来源: | 无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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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救助对象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 | 朝阳区团结湖街道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社会救助对象事后医疗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生育救助、重大疾病救助、补充医疗救助等) | 朝阳区团结湖街道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 | 朝阳区团结湖街道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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