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朝阳区双井街道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受理条件 | 1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包括病、事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3因其他原因,需要休学或延缓入学的 44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休学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
办理时间 | 朝阳区双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40; 下午: 14: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1:40 - 14:0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朝阳区双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88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7759575【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
基本编码 | 000105116002 | 事项编码 | 11110105000053401A5000105116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5000053401A5000105116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 | 委托部门 | 社区建设办公室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朝阳区双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88号一层综合窗口 |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现场审核材料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向学校提交休学书面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向学校提交休学书面申请或向入学招生部门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 2,本人签字,学校加盖公章 3,家长申请【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展开】 | 【展开】 |
或向入学招生部门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向学校提交休学书面申请 或向入学招生部门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展开】 | 【展开】 | |
二 | 学生居民户口本簿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学生户口本和监护人户口本 材料要求: 1、证件真实有效;原件:首页需加盖户籍所在地户口专用章;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有变更页需同时复印; 2、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用制式A4纸复印;正反面需清晰的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原件由公安机关出具;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供;【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展开】 | 【展开】 |
监护人居民户口本簿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学生户口本和监护人户口本 材料要求: 1、证件真实有效;原件:首页需加盖户籍所在地户口专用章;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有变更页需同时复印; 2、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用制式A4纸复印;正反面需清晰的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原件由公安机关出具;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供;【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展开】 | 【展开】 | |
三、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 | |||||||||
(一) | 区县级以上医院(必要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结果材料 | 其他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必要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因事假办理休学手续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展开】 |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交【展开】 |
四、因事假办理休学手续的 | |||||||||
(一) | 因事假办理休学材料 | 其他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必要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因事假办理休学手续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展开】 |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同意或不同意收件 |
审查标准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必要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因事假办理休学手续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或区教委招生入学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3学生和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4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同意或不同意受理 |
审查标准 1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2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包括病、事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3因其他原因,需要休学或延缓入学的【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1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同意或不同意审批 |
审查标准 具备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可以办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1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电话通知结果 |
送达方式 | |||
---|---|---|---|
窗口领取 |
无
电话通知结果 | |
结果名称 | 电话通知结果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电话通知内容.docx |
有效时间 | 一年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是否提供午间延时服务? |
---|
是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