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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星园社区
对受灾地区需冬春救助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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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星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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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星园社区
朝阳区奥运村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8: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7:00; )
北京市朝阳区万科星园小区西门北侧圆房子万科社区居委会综合窗口2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201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第二十一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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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受灾地区需冬春救助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1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万科星园社区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201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第二十一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办理时间 朝阳区奥运村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8: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7: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万科星园小区西门北侧圆房子万科社区居委会综合窗口2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4945556【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525003000 事项编码 111101050000535326500052500300011110105000053532605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5000053532650005250030000211110105000053532605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万科星园社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村(社区)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初审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街乡受理、区级审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现场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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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应当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和“户报、村(社区)评、乡(街镇)审、区定”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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