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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未就业随军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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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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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5层19-20窗口
1.职工需在本市正常参保,并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账户信息。 未就业随军配偶实现就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未就业随军配偶不受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条件限制,不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其到地方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应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办理。 2.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且待遇领取地为北京的职工。 根据《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第五条:未就业随军配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提供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来源:(《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第三条) 4、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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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未就业随军配偶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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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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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次数

  • 4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4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网上申请的,10个工作日反馈受理结果。通过的,网申平台查询下载《联系函》,交给部队,办理后续业务。全部办结需45个工作日。对于已办结的业务,可登陆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转移接续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转入记录。(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网上申请的,10个工作日反馈受理结果。通过的,网申平台查询下载《联系函》,交给部队,办理后续业务。全部办结需45个工作日。对于已办结的业务,可登陆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转移接续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转入记录。(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职工需在本市正常参保,并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账户信息。 未就业随军配偶实现就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未就业随军配偶不受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条件限制,不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其到地方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应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办理。 2.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且待遇领取地为北京的职工。 根据《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第五条:未就业随军配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提供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来源:(《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第三条) 4、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办理时间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5层19-20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5220981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5层19-20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2014006017 事项编码 1111010669634923413002014006017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66963492341300201400601702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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