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区级
乡镇
(街道)
村(社区)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丰台区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申报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
办理时间 |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一层综合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339707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一层综合咨询台【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一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展开】 |
||
基本编码 | 110120047000 | 事项编码 | TEFT11010600010002311012004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FT110106000100023110120047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一层综合咨询台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ydbs.bjft.gov.cn/WeChatJH/index/accessIndex;电话预约:(010)63397070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个体演员备案 | |||||||||
(一) | 个体演员备案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内容真实【展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展开】 | 加盖公章。【展开】 |
(二) | 个体演员备案事项告知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内容真实准确【展开】 | 《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展开】 | 加盖公章。【展开】 |
(三) | 演员艺术表演能力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展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展开】 | 加盖公章。【展开】 |
(四) | 委托授权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交并且粘贴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展开】 | 加盖公章。【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3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将相关材料流转至区文化和旅游局后台;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
审查标准 申报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申请材料齐全并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并扫描上传;3.所有申请材料扫描为一份,扫描分辨率控制在100dpi、灰度扫描模式、pdf格式,命名为:公司名称+办理事项名称。【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符合告知承诺条件的,由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审查后作出决定。 |
审查标准 根据《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0]1号)进行告知承诺审批。【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制证人员 | 1、个体演员备案证明 1-1、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副本)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个体演员备案证明 2、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副本) |
送达方式 | |||
---|---|---|---|
![]() |
无
个体演员备案证明 | |
结果名称 | 个体演员备案证明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个体演员备案证明(正本)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副本) | |
结果名称 | 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副本)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副本.jp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展开】 |
【部门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
---|---|
依据名称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发布号令(文号) | 文化部令第47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第二款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员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网上办理,如何登录系统? |
---|
使用一证通登录。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