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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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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公安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第三十九条 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09:00-17:00中午不间断办公。(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08:30-12:3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3299376【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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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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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09125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951B300010912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951B3000109125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公安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3299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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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区级受理、区级审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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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及数量的说明(含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材料无缺页、符合材料申报要求并加盖公章; 2、核对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二 | 经办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纸质/原件/1份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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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根据实际情况制发《受理通知书》或《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予以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不予批准决定书》。 |
审查标准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外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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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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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 |
结果名称 |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结果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15天 |
无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务院令2002年第344号发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
---|
(010)83299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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