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结婚证丢了,想补领结婚登记证,一个人来可以办理吗?

《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九十二条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有婚姻登记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日期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夫妻双方委托补领结婚证的,可以各自委托一人,也可以同时委托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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