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联网备案
到现场0次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7:00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一层综合受理窗口;
承诺件
11110000000028951B3002009001000
公共服务
上级下放
无
全市
国家级垂管系统
1、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2、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3、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复印、扫描,且与原件一致。 4、凡申请材料需提交扫描件的,格式、文件大小须符合要求。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2(工作日)
10(工作日)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网上预约
不收费
否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公安分局
法定机关
区级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