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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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第四条) | ||
办理时间 |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五层社会保险专区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325238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五层社会保险专区综合咨询台【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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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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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1041009002 | 事项编码 | 11110106MB1960791P3111041009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6MB1960791P3111041009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五层社会保险专区综合咨询台 电话查询:(010)63252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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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010)63252388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1、单位协助个人在网申或经办窗口办理;2、个人可以在网申或经办窗口办理。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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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身份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内容清晰完整,页面无折损、污迹 2、由政府部门核发【展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94号【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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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经办人员 | 打印《参保凭证》 |
审查标准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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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0个工作日 | 经办人员 | 打印《参保凭证》 |
审查标准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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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经办人员 | 1、参保凭证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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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领取 |
无
参保凭证 | |
结果名称 | 参保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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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doc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地方政府规章】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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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人社部发﹝2009﹞191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 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从哪里能得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相关宣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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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从以下途径获得: 关注“丰台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可查询最新政策并进行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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