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01
TEFT11010600010001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直辖市权限)首次申请
TEFT11010600010001300013111000101
TEFT110106000100013000131110001
0
0
0
3
a6b5758f-6a4c-41e0-a07c-d2fb7ffdd64d
3
01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
110106000000
000131110001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丰台政务服务中心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对于整机出厂的特种设备,一般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 2.移动式压力容器、车用气瓶、流动式起重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流动式起重机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出租使用时,也可向承租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3.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4.使用单位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管理条件和责任承担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IS_ITEM_EXTEND":"0","LCT_DOC_ID":"255ff4ae-94a6-4b09-a388-c294da9cc621","MAIN_ROWGUID":"6c5277ea-caa0-4b7b-8749-ff100707db58","YWBLX_ROWGUID":"08220852-da02-48f0-a082-3eb9e8712629","DATA_FLAG":"XZXK_NEW","DEPARTMENT_CODE":"24","TASK_SAMLL_VERSION":"","SUB_ROWGUID":"381739a0-7777-4e97-a161-ebfd1fc89b1c","LCT_DOC_NAME":"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首次申请)流程图.jpg","YWBLX_ID":"fe2df867-af9c-4975-b329-e85307f784e3","DEPTTYPE":"1","VERSION":"20260116","HAVE_RESULT_FLAG":"1"}
2
2^3^4^5^6^9
http://yzt.beijing.gov.cn/am/oauth2/authorize?service=bjzw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000021338_07&scope=cn+uid+idCardNumber+reserve3+extProperties+credenceClass&redirect_uri=https%3A%2F%2Fect.scjgj.beijing.gov.cn%2Fportal%2Flogin%2Fent%2Fredirect.do%3Fbusitype%3DTZSB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直辖市权限)首次申请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机构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对于整机出厂的特种设备,一般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 2.移动式压力容器、车用气瓶、流动式起重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流动式起重机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出租使用时,也可向承租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3.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4.使用单位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管理条件和责任承担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办理时间和地点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丰台政务服务中心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3397070【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业务办理项编码 TEFT11010600010001300013111000101 进驻大厅类型
委托部门 中介服务
办理项行使层级 物流快递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特定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该事项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显示更多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