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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
11110106MB1960791P
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11110106MB1960791P300203621800001
11110106MB1960791P3002036218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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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8cefbb-1213-40c1-9a4e-bb2bc1aef885
3
20
丰台区医保局
110106000000
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五层社会保险专区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2.网上办理无需提供材料,办事窗口办理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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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http://banshi.beijing.gov.cn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2.网上办理无需提供材料,办事窗口办理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时间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五层社会保险专区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325238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五层社会保险专区综合咨询台【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2036218000 事项编码 11110106MB1960791P300203621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6MB1960791P3002036218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五层社会保险专区综合咨询台
电话查询:(010)63252388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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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原件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展开】【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照面清晰完整;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 2.原件【展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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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各区医保经办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成功。

    审查标准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 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5个工作日各区医保经办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

    审查标准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以下筒称《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将带有电子签章的《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经医保信息平台传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 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各区医保经办人员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结果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doc
有效时间无时限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依据名称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人社部发〔2009〕19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七条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展开】

是否收费:

1、从哪里能得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相关宣传材料?
可以从以下途径获得: 关注“丰台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可查询最新政策并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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