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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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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加盖公章。 2.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本地区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核查和行业统计及信用管理制度;负责企业和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审核;管理与指导本地区的拍卖行业自律组织(来源:《拍卖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3.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建立与拍卖企业、其他有关行政机关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网络,对拍卖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每年度应当出具对拍卖企业的监督核查意见。对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核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来源:《拍卖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
办理时间 |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339707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一层综合咨询台【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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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一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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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1019013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06000063028H311101901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6000063028H3111019013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www.bjpm.org/ 现场查询: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一层综合咨询台 电话查询:(010)63397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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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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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以当年年度核查公布的申报材料为准; 2、自2017年起全程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材料1所需两份文件均需从网上下载范本,填写后加盖企业公章并扫描上传; 3、用户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各区审核本区内企业的申请,并通过系统出具初审意见,提交市商务局审定。 4、市商务局审定后通过北京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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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应使用下载的范本填写并上传; 2.完整填写表中内容,信息填写请与《营业执照》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中内容一致; 3.落款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填写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展开】 | 拍卖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展开】 | 加盖公章【展开】 |
拍卖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表 | 申请人自备 | 容缺后补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请在是或否栏中打“√”,如与要求所填事项不符,请在具体情况中加以说明; 2.落款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填写日期。【展开】 | 拍卖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展开】 | 加盖公章【展开】 | |
二 | 按2020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提交一份拍卖会公告,如使用网络公告需提供带有网址的截图页面。拍卖会公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按2021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提交一份拍卖会公告; 2.如使用网络公告需提供带有网址的截图页面; 3.按拍卖法规定,拍卖会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4.加盖公章。【展开】 | 拍卖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展开】 | 加盖公章【展开】 |
或增值税税款缴款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加盖公章。【展开】 | 拍卖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展开】 | 加盖公章【展开】 | |
三 | 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中内容一致; 2.加盖公章。【展开】 | 拍卖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展开】 | 加盖公章【展开】 |
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加盖公章; 2.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在有效注册期限内,且注册在核查企业名下; 4.与中拍协网站信息一致。【展开】 | 拍卖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展开】 | 【具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注册期限应为2022年3月-2023年12月)】加盖公章【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以当年年度核查公布的申报材料为准; 2、自2017年起全程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材料1所需两份文件均需从网上下载范本,填写后加盖企业公章并扫描上传; 3、用户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各区审核本区内企业的申请,并通过系统出具初审意见,提交市商务局审定。 4、市商务局审定后通过北京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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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网上公示 |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2.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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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81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网上公示 |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2.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符合《拍卖管理办法》要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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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拍卖企业核查结果的公告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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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拍卖企业核查结果的公告 | |
结果名称 | 拍卖企业核查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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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关于XXXX年度拍卖企业核查结果的公告样本.pn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部门规章】拍卖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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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拍卖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 |
发布号令(文号) | 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本地区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核查和行业统计及信用管理制度;负责企业和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审核;管理与指导本地区的拍卖行业自律组织。 第四十一条 第三款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建立与拍卖企业、其他有关行政机关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网络,对拍卖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每年度应当出具对拍卖企业的监督核查意见。对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核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办理该事项是否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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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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