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107554885488B3110211137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处罚的行为 |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履行招聘信息、服务信息保存义务经责改不改进行行政处罚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 | ||
| 处罚结果名称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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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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