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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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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
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给予燃煤自采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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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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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23号1-5号综合受理窗口(仅审核);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各社区(仅受理)
1、救助范围。此项救助主要针对享受本市城乡低保、生活困难补助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依靠燃煤自采暖过冬的家庭。(来源于:《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冬季燃煤自采暖救助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有效。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或所载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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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给予燃煤自采暖救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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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9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9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救助范围。此项救助主要针对享受本市城乡低保、生活困难补助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依靠燃煤自采暖过冬的家庭。(来源于:《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冬季燃煤自采暖救助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有效。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或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23号1-5号综合受理窗口(仅审核);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各社区(仅受理)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893177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23号6号综合咨询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0508052000 事项编码 111101070000678541311050805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700006785413110508052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1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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