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110108000057701K3000104101073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设定依据: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项目,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资的由其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他企业投资的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余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及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中跨长江干线航道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展开】 | ||
权力来源: | 无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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