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道路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设区的市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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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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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11110000000028935M3000109123004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区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0(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是
网上申报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法定机关
区级
分条件办理(市区)
一级、二级和三级(运往外埠)由市局治安管理总队审批,三级(市内)由分局审批。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收件(如选择快递申请,市级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收件人:治安管理总队;区级邮寄地址见各区受理地址,可拨打各区咨询电话)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根据实际情况制发《受理通知书》或《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托运人和接收人具有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相应放射性物品的资质或者资格;
(2)承运人具有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放射性物品),承运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资格(放射性物品);
(3)具有一类放射性物品辐射监测报告;
(4)制定放射性物品运输方案,包括运输时间、路线、品种、数量、沿途安保计划;
(5)具有同意转让审批的证明;
(6)具有有效的运输容器检验合格证书;
(7)制定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方案。^
办理结果:予以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不予批准决定书》。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放射性物品运输证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一、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申请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二、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方案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三、环保部门的货包表面剂量材料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四、环保部门对放射源转让、进出口的审批文件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自行编制的其他材料需A4纸打印;提交的表格及编制的其他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不收费
【行政法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通过道路运输核反应堆乏燃料的,托运人应当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通过道路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报启运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商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1.问:咨询电话?
答:(010)82519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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