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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108358998354N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
110108000000

对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备案登记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110108358998354N3111021011000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使层级: 区级
设定依据: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第十一条 对限制类技术实施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拟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应当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临床应用,并于开展首例临床应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展开】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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