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发放丧葬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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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08:3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提供预约服务9: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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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1111010800005769903110508025000
行政给付
上级授权
无
全镇(街)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20(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网上申报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街乡初审、区级终审
无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具有本市户籍、且未享受我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居民,按照本办法,享受丧葬补贴
办理结果:符合办理条件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亡者情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将《补助申请表》(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及办理人签字,加盖社会保障事务所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章(户口专用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土葬证明)复印件、公示书原件及公示结果(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及办理人签字,加盖社会保障事务所公章)[以下统称“申请材料”],移交街道(镇)民政科(社会事务管理科)审核。街道(镇)民政科(社会事务管理科)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街道(镇)民政科(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在《补助申请表》签字并加盖街道(镇)民政科(社会事务管理科)公章,于每月1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上报区民政局民政科审批。区民政局民政科对亡者丧葬补助待遇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准。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符合核准条件予以核准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制作审批台账和拨款单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一、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正本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二、北京市居民丧葬补贴申请表一式三联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纸质
其他要求:
四、死亡证明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居民、非火化区居民提交死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火化凭证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土葬的少数民族居民、非火化区居民土葬凭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不收费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
制定机关:
北京市民政局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京民殡发〔2009〕107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享受我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居民,按照本办法,享受丧葬补贴。第三条 本办法对居民基本丧葬费用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5000元。
1.问:申请人到哪里申请丧葬补贴?
答:申请人到亡者生前户籍所在地街道(地区)社保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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