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57840H3110246995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处罚的行为 |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未按照规定制定上市后研究和风险管控计划并保证有效实施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 处罚结果名称 | 处罚结果 | ||
显示更多

设定依据
无

加入收藏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