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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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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设区的市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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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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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设区的市级权限)

到现场0

北京市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全天: 工作日:8:30-17:30 (工作日8:30-9:00,17:00-17:30需预约);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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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2层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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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82571515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1080000578672300011610500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国家级垂管系统

受理条件:

(一)依法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不属于本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3日内出具告知单,一次性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五)属于本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排污单位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4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所提交材料应确保真实、完整、清晰可辨认。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