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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办件类型
1
到现场次数
9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三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8487343【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
基本编码 | 000105003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08000057883P3000105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8000057883P300010500300008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52807893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010)52807893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该事项需要现场核验场地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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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设立备案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展开】 |
二 | 设立民办学校申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展开】 |
三 | 学校章程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展开】 |
四 | 举办者基本情况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展开】 |
五 | 首届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决策机构成员基本情况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展开】 |
六 | 学校决策机构会议决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展开】 |
七 | 民办学校校长基本情况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展开】 |
专兼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展开】 | |
专兼职教师基本情况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展开】 | |
八 | 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师培训、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安全保证书;公共安全、疫情控制应急处置方案)、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展开】 |
九 | 学校资产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资产来源、数额并载明产权,验资报告、房产证复印件、校舍租赁合同、与校舍出租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展开】 |
十 | 房屋建筑、消防用电、卫生防疫、治安方面安全合格的鉴定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原件【展开】 |
十一 | 公共安全、疫情控制应急处置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原件【展开】 |
十二、当事人若委托代理人办理 | |||||||||
(一) | 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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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办学基本条件,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适应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自学考试助学民办学校备案通知书 |
送达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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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自学考试助学民办学校备案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自学考试助学民办学校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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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自学考试助学民办学校备案通知书.docx |
有效时间 | 根据实际情况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校长需要什么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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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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