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f4280e-c653-4fab-9ac3-d2f74d4a91da
0
0
3
01
11110108000057883P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设立备案
11110108000057883P300010500300008
11110108000057883P3000105003000
0
71f4280e-c653-4fab-9ac3-d2f74d4a91da
f02a4e00-a01e-4a72-9e16-7811556bd558
3
01
海淀区教委
110108000000

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设立备案

到现场1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三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电话:(010)88487343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编码:

11110108000057883P3000105003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电话预约:(010)52807893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52807893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办学基本条件,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适应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办理结果:行政许可决定书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制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自学考试助学民办学校备案通知书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undefined其他:undefined

一、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设立备案申请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二、设立民办学校申请报告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三、学校章程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四、举办者基本情况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五、首届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决策机构成员基本情况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六、学校决策机构会议决议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七、民办学校校长基本情况说明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专兼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说明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专兼职教师基本情况说明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八、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师培训、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安全保证书;公共安全、疫情控制应急处置方案)、责任追究等项制度

九、学校资产文件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资产来源、数额并载明产权,验资报告、房产证复印件、校舍租赁合同、与校舍出租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十、房屋建筑、消防用电、卫生防疫、治安方面安全合格的鉴定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原件

十一、公共安全、疫情控制应急处置方案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原件

十二、当事人若委托代理人办理

(一)、授权委托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自学考试助学民办学校备案通知书

结果名称:

自学考试助学民办学校备案通知书

结果样本:

自学考试助学民办学校备案通知书.docx

有效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发布号令(文号):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1.问:校长需要什么学历

答:本科或以上学历

服务评价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