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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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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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1111010868356312753111014070000
其他行政权力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区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3(工作日)
3(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网上申报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授权组织
无
区级
无
无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窗口即可受理;
2、材料不齐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办理结果: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科室审核人员。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审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审核申请材料是否有少报、漏报的问题、受理人员是否签署受理意见;
2.审核上述申请材料之间的逻辑性是否正确。3.审查审核流程是否符合程序要求;审查各级审核意见是否适当。
办理结果:符合审查要求的,作出审核通过的决定,出具《北京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不符合要求的,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决定,并出具未通过具体原因;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转告知人员。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且可以及时补正的,可通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复核初审人员在系统上的操作,符合要求即时出具审核意见。
办理结果:符合审查要求的,作出审核通过的决定,出具《北京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不符合要求的,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决定,并出具未通过具体原因;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转告知人员。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且可以及时补正的,可通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北京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非居住)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一、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二、双方当事人身份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中个人提交
1大陆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2港澳居民
3台湾居民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4华侨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5境外人员
(二)双方当事人中单位提交
1法人单位
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应携带原件,由受理部门复印
2非法人单位
其上级法人单位批准的材料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应携带原件,由受理部门复印
4外国(地区)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三、委托办理的还需
(一)、办理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事项授权委托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二)、受托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四、房屋产权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二)无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提交
五、根据房屋类型还需提供的补充材料
(一)出租共有房屋的还需
1、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二)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还需
1、委托代管房屋授权委托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三)转租房屋的还需
1、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文件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四)出租军队房产的还需
1、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六、承租人为境外(含港、澳、台)单位或个人的,出租人还需提交
(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准予许可决定书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不收费
【部门规章】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四条第一款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1.问:是否有费用?
答: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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