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以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下水电站项目核准(不含长江流域、县级权限、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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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咨询电话:(010)88494376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承诺件
11110108000057701K3000104101023
行政许可
上级下放
无
全市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9(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机关
区级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核 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 年本)》的通知(京政发 〔2018〕13号)要求,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按职责权限进行项目核准。

申请材料总要求:1.《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明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的项目,无需提供用地预审相关材料; 2.以上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需加盖项目建设单位的公章,复印件确保与原件保持一致。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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