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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撤销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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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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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

到现场1

北京市

海淀区民政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00 -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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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民政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西路一号54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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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88862634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10800005769903000711008000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1. 撤销收养登记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按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由利害关系人、有关单位或者组织向原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来源于:《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章)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电话预约:(010)88862634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