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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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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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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全天: 工作日:8:30-17:30(工作日8:30-9:00、17:00-17:30需预约);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路5号A1-A9窗口
第十九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30日前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核办理。延续申请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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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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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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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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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第十九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30日前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核办理。延续申请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办理时间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全天: 工作日:8:30-17:30(工作日8:30-9:00、17:00-17:30需预约);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路5号A1-A9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8489008【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112115000 事项编码 1111010800002925XA300011211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800002925XA300011211500003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委托部门 北京市司法局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初审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该事项为区级受理,区级初审,市级审核,市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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