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的行为进行处罚
办理信息
43(工作日)
对不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进行处罚
警告、罚款、7
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法定机关
区级
检查立案
办理步骤:检查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办理步骤:立案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调查决定
办理步骤:受案
审查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受案。
办理结果:受案登记表
办理步骤:调查
审查标准:依法开展调查取证,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
办理结果:传唤证、询问笔录
办理步骤:取证
审查标准:依法开展调查取证,进行勘验、检查、鉴定。
办理结果:检查证、调取证据通知书
办理步骤:告知
审查标准: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办理步骤:决定
审查标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40条】【第1款】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其父母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婴儿出生六十日内,持该婴儿的出生证明到父母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为其办理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第76条】【第1款】【第3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死亡申报的;
1.问: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答: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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