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
到现场1次
北京市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全天: 08:30 - 17:30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3层综合窗口
即办件
11110108000057883P3000105104015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区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 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来源: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材料要求:填写齐全,真实有效
办理信息
自办件
3
1(工作日)
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不收费
否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法定机关
区级
申请材料总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