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到现场1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即办件
1111010869498634413002014103001
公共服务
法定本级行使
无数量限制
无
区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联办件
20(工作日)
0(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无
窗口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区级
无
无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来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二条);2.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来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条)
办理结果:1.申请通过的进入受理环节;2.申请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居民身份证真实有效;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且符合标准的可受理;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标准,一次性告知原因,返还材料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标准;2.招聘信息真实有效。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及招聘信息齐全且符合标准的,将信息进行发布及匹配推荐。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开展专项活动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容缺后补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可容缺后补)
二、用人单位办理招聘登记的,还需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容缺后补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可容缺后补)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不收费
【部门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在一定时期内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活动,开展专项服务。
【部门规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依据名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发布号令(文号):
人社部发﹝2018﹞77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条:适应市场需求开展专项服务。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周期性规律,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1.问:活动的帮扶对象主要是哪些?
答:本次活动重点帮扶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本地区低收入农户等其他帮扶人员。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