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 ||
办理时间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税务窗口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税务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12366 咨询窗口地址: (1)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专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二层6-12号窗口;(2)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上地分中心(南区):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实创创新孵化中心318室28-29号窗口;(3)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海淀区万寿路西街2号文博大厦(寰岛博雅大酒店)二层21-22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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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申请材料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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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明细告知本人。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无需资料 | 其他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无需资料【展开】 | 无需资料【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明细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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