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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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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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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

到现场0

北京市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全天: 工作日:8:30-17:30 (工作日8:30-9:00,17:00-17:30需预约);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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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151-154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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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88459386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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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一、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京残发〔2018〕26号)附件3.《北京市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劳动年龄内(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的残疾人劳动力实现自主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享受自主创业补贴: (一)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且法定代表人为残疾人本人; (二)按规定缴纳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三)实际经营(运行)满1年,且持续经营(运行)的。 首次申领补贴在实际经营(运行)满1年后,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再次申领在上次申领满1年后的6个月之内。 第三条规定: 残疾人劳动力自主创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享受自主创业补贴: (一)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且法定代表人为残疾人本人; (二)按规定缴纳了职工社会保险费; (三)实际经营(运行)满1年,且持续经营(运行)的。 第三条 残疾人劳动力自主创业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规定的,可按以下标准申请享受自主创业补贴: (一)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的,按最高不超过4万元的标准享受自主创业补贴,之后持续经营(运行)每满1年,可再次按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享受自主创业补贴; (二)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按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享受自主创业补贴,之后持续经营每满1年,可再次按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享受自主创业补贴; (三)取得多个证照的按其中一种证照申请享受补贴; (四)残疾人申请享受自主创业补贴,原则上总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含)。 第四条:首次申领补贴应在实际经营(运行)满1年后,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再次申领的,应在上次申领满1年后的6个月之内。首次申领补贴应在实际经营(运行)满1年后,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再次申领的,应在上次申领满1年后的6个月之内。残疾人劳动力按照本细则申领过自主创业补贴后,新办经济实体或社会组织且持续经营(运行)满1年的,以取得相关证照的注册登记之日计为上次申领补贴时间,按本细则关于享受补贴次数和再次申领补贴的规定,申请享受相关补贴。残疾人劳动力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09〕25号)有关规定,已享受扶持,仍持续经营(运行)的,以本措施实施之日计为上次申领补贴时间,按本细则关于享受补贴次数和再次申领补贴的规定申请相关补贴。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补贴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给予补贴。 二、材料要求:(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核对提交的证照证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6(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京残发〔2018〕26号)附件3.北京市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实施细则 第六条 街道(乡镇)残联受理申请后进行初审,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街道(乡镇)残联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区残联审批。区残联审批批准后,由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发放给申请人。街道(乡镇)残联应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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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