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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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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海淀区民政局(海淀区委社会工委)
11010800000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到现场0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08:3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提供预约服务9: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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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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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88862942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10800005769903110708039000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1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1.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来源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 2.救助对象和条件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 (一)急难型临时救助 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有以下紧急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2.因突发重大疾病,若不及时治疗将危及生命,且无法获得支持和其他救助的;3.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期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4.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当给予救助的其他情形。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辖区内出现上述紧急情形,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也可以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 (二)支出型临时救助 本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1.家庭年收入(申请之日前12个月收入总和)扣除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的家庭生活必需支出后,其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2.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财产认定标准。(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4、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5、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内容一致。 6、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或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网上申报、公众号:北京民政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综合窗口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2、提交的证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或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结果:无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申请事项属于区民政局审批职责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限定的办理范围,符合临时救助条件;(《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2、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补齐所有相关材料;
3、提交的证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或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结果: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审查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急难型临时救助: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规定的急难情形,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具体请参照《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2、支出型临时救助:家庭年收入(申请之日前12个月收入总和)扣除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的家庭生活必需支出后,其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财产认定标准。具体请参照《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办理结果:提出审核意见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符合临时救助条件

办理结果:给予临时救助金,提供救助、转介服务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临时救助审批表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undefined其他:undefined

一、急难型临时救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二)、急难情形说明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二、支出型临时救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二)、居民户口簿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三)、医院收费票据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其他;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四)、学费缴费通知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申请材料总要求:支出型临时救助还需提供各类意外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补充材料

临时救助审批表

结果名称:

临时救助审批表

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txt

有效时间:

无时限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48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1.问:外地户籍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吗?

答:可以,但必须是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居住在本区的人员。

服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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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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