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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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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卡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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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海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0108000000

社会保障卡挂失

到现场0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8:3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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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综合受理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2号文博大厦二层综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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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68940680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编码:

1111010869498634413002014010007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市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1.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及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自行办理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来源《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保发〔2009〕152号)第五条)2.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电话预约:周末延时服务预约电话:(010)68940680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网上申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1)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专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中区一层综合窗口;(2)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四层东厅综合窗口;(3)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2号文博大厦(寰岛博雅大酒店)二层综合窗口;(4)各街镇受理该项的地点详见各街镇办事指南
电话查询:(010)96102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本人社会保障卡遗失

办理结果:符合办理条件或不符合办理条件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提交证照证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
2.提交证件所载性别、照片等信息与申请人一致。
3.如为代办,代办人提交的代办人证件与被代办人证件合法有效,且代办人证件所载性别、照片等信息与代办人一致。

办理结果: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提交证照证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
2.提交证件所载性别、照片等信息与申请人一致。
3.如为代办,代办人提交的代办人证件与被代办人证件合法有效,且代办人证件所载性别、照片等信息与代办人一致。

办理结果:予以挂失或不予挂失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undefined其他:undefined

一、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本人居民户口簿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申请材料总要求: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

结果名称: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

结果样本: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结果样本.jpg

有效时间:

10天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京人社保发〔2009〕15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及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自行办理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第六条 挂失人找回原卡后,在预挂失的有效期限内,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撤消挂失手续。

1.问:如何办理预挂失?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预挂失: (1)拨打社保卡服务电话“96102”; (2)设置在北京市范围内任意社保卡服务网点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 (3)设置在北京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 (4)到本市范围内任一家社保卡服务网点业务窗口。 注:通过拨打社保卡服务电话“96102”或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自助办理预挂失的,不需提交证件材料。 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预挂失需提交参保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服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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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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