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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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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一)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应符合《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0号)第一、二条事项名称及办理条件的规定(网上申请查询依据《关于网上在线查询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92号)办理)。 (二)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符合《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0号)第二条办理条件的规定(网上申请查询依据《关于网上在线查询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92号)办理)。 《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20号)相关条款具体规定如下: 一、事项名称 在各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增设名称为“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政务服务事项,具体事项类别为公共服务事项,行使层级为区级,列入本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二、办理条件 (一)管理人办理申请事项。该管理人须为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管理人具体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复印件1份);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复印件1份);管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具体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供核验)。 (二)清算组办理申请事项。该清算组须为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清算组具体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案件《民事裁定书》(复印件1份);指定清算组《决定书》(复印件1份);清算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具体经办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仅供核验)。 | ||
办理时间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航天桥办公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08:3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提供预约或非预约服务8:30-12:3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航天桥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3层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0609304【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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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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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201201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660504319Y311201201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660504319Y311201201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区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三层大厅40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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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特别程序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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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https://bjt.beijing.gov.cn/renzheng/open/login/goUserLogin?client_id=100100000228&redirect_uri=https://bdc.ghzrzyw.beijing.gov.cn/eo//userCenter/view/synthesizeQuery.jsp;https://yzt.beijing.gov.cn/am/oauth2/authorize?service=bjzw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000026681_04&scope=cn+uid+idCardNumber+reserve3+extProperties+credenceClass&redirect_uri=http%3A%2F%2Fbdc.ghzrzyw.beijing.gov.cn%2Feo%2Fuser%2FyztLogin%3Fstate%3D16100001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抵质押贷款1.用A4纸打印,原件1份 2.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需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3.申请书信息填写完整,申请信息需与申请材料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需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人自备"【展开】 | 依据《关于网上在线查询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92号)中二、管理人(清算组)委托的具体经办人员需网上在线上传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管理人(清算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 (二)《网上办理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承诺书》; (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 (四)指定管理人(清算组)《决定书》; (五)管理人(清算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具体经办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件。【展开】 | 【展开】 |
二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内容完整真实,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本登记部门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3.复印件1份用A4纸打印;4.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依据《关于网上在线查询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92号)中二、管理人(清算组)委托的具体经办人员需网上在线上传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管理人(清算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 (二)《网上办理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承诺书》; (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 (四)指定管理人(清算组)《决定书》; (五)管理人(清算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具体经办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件。【展开】 | 【展开】 |
三 | 指定管理人(或清算组)决定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内容完整真实,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本登记部门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3.复印件1份用A4纸打印;4.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依据《关于网上在线查询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92号)中二、管理人(清算组)委托的具体经办人员需网上在线上传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管理人(清算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 (二)《网上办理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承诺书》; (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 (四)指定管理人(清算组)《决定书》; (五)管理人(清算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具体经办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件。【展开】 | 【展开】 |
四 | 管理人(或清算组)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内容完整真实,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本登记部门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3.复印件1份用A4纸打印;4.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依据《关于网上在线查询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92号)中二、管理人(清算组)委托的具体经办人员需网上在线上传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管理人(清算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 (二)《网上办理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承诺书》; (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 (四)指定管理人(清算组)《决定书》; (五)管理人(清算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具体经办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件。【展开】 | 【展开】 |
五 | 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可关联电子证照,支持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抵质押贷款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原件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依据《关于网上在线查询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92号)中二、管理人(清算组)委托的具体经办人员需网上在线上传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管理人(清算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 (二)《网上办理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承诺书》; (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 (四)指定管理人(清算组)《决定书》; (五)管理人(清算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具体经办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件。【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https://bjt.beijing.gov.cn/renzheng/open/login/goUserLogin?client_id=100100000228&redirect_uri=https://bdc.ghzrzyw.beijing.gov.cn/eo//userCenter/view/synthesizeQuery.jsp;https://yzt.beijing.gov.cn/am/oauth2/authorize?service=bjzw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000026681_04&scope=cn+uid+idCardNumber+reserve3+extProperties+credenceClass&redirect_uri=http%3A%2F%2Fbdc.ghzrzyw.beijing.gov.cn%2Feo%2Fuser%2FyztLogin%3Fstate%3D16100001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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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管理人(清算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受理凭证 |
审查标准 1.管理人办理申请事项。该管理人须为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2.清算组办理申请事项。该清算组须为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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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管理人(清算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
审查标准 1.管理人办理申请事项。该管理人须为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2.清算组办理申请事项。该清算组须为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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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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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无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 |
结果名称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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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破产(强制清算)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服务方式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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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办理。该事项进驻各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统一受理、办理和送达。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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