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采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除需提交的5项基础材料外,举办涉及消防、保安、安全生产等特殊行业的培训项目且相关行业部门另有准入要求的,需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2.采取非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按照举办者性质不同,提交不同的申请材料。 3.相关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需要加盖公章或签字处清晰完整。 法律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通告》(京人社发[2020]19号)。“一、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二、审批政府部门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负责本辖区内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批及管理工作。”“三、行政许可条件 设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办学条件,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不在我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设置标准按照《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执行。”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 全天: 工作日:8:30-17:30(工作日8:30-9:00、17:00-17:30需预约);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850653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北区三层综合咨询台【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869498634413000114104003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
| 行使内容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有关材料需现场确认 | ||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