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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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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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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

到现场0

北京市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08:30-09:00,12:00-13:30,17: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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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15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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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3110108000058114W31120730340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每年1次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根据《海淀区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海残字〔2019〕38号) 1、适用程序正确、符合以下五种临时救助条件(享受本区民政部门低保待遇、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或低收入救助的残疾人;未享受低保待遇、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或城乡低收入救助的失业且无稳定收入的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 周岁不满55周岁的残疾人;未享受低保低保待遇、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或城乡低收入救助的一户多残或老残一体家庭中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不可抗拒性因素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人;本区农业户籍享受低收入救助的残疾人家庭,无能力实现危房改造的)之一的、审核意见正确的,予以批准(来源:《海淀区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第三条);提交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填写完整清晰 2、适用程序不正确,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或者初审意见错误、不明确的,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区残联接收申请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社区收件,街道初审,区残联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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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