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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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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学院路街道
特困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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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民政局(海淀区委社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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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海淀区学院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海淀区学院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志新村小区西门(志新村24号楼)学院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1、具有本市户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来源于:《北京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四条)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有效。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或所载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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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特困人员认定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22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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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来源于:《北京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四条)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有效。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或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时间 海淀区学院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海淀区学院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志新村小区西门(志新村24号楼)学院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2320930【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0708037000 事项编码 111101080000576990311070803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800005769903110708037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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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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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村)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社会救助申请承诺及授权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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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村)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社会救助申请承诺及授权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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