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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海淀区西三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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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西三旗街道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受理条件 | 当事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成功后,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此事项不需个人单独申请,系统自动完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 ||
办理时间 | 海淀区西三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海淀区西三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永泰东里50号楼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2909941;(010)6290961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泰东里50号楼一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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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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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008006 | 事项编码 | 1111010800005870445002014008006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800005870445002014008006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西三旗街道办事处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2909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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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镇(街)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在申领失业金成功后,系统自动互动增加医疗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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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此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 其他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 | 不涉及 | 无需提供材料【展开】 |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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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系统自动办理 |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审查标准 当事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成功后,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医疗保险费,此事项不需个人单独申请,系统自动完成【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系统自动办理 |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审查标准 当事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成功后,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医疗保险费,此事项不需个人单独申请,系统自动完成【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系统自动办理 | 1、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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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
结果名称 |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结果样本.png |
有效时间 | 此次失业保险金待遇结束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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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主席令第35号(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展开】 |
【规范性文件】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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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人社就发[2011]197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展开】 |
【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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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停止计入,余额可继续使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待遇。【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按月领取失业金人员能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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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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