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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西三旗街道办事处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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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西三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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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西三旗街道办事处
海淀区西三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海淀区西三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永泰东里50号楼一层综合窗口
当事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成功后,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此事项不需个人单独申请,系统自动完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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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海淀区西三旗街道

切换简洁版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法定办结时限

  •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人力社保系统在每月下旬自动为领金状态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人力社保系统在每月下旬自动为领金状态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西三旗街道办事处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受理条件 当事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成功后,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此事项不需个人单独申请,系统自动完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办理时间 海淀区西三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海淀区西三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永泰东里50号楼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2909941;(010)6290961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泰东里50号楼一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2014008006 事项编码 1111010800005870445002014008006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800005870445002014008006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西三旗街道办事处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62909941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镇(街)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在申领失业金成功后,系统自动互动增加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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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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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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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此事项无需提交材料其他非必要原件1份其他;纸质不涉及无需提供材料【展开】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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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系统自动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审查标准

    当事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成功后,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医疗保险费,此事项不需个人单独申请,系统自动完成【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0个工作日系统自动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审查标准

    当事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成功后,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医疗保险费,此事项不需个人单独申请,系统自动完成【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系统自动办理

    1、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送达方式
    其他:申领失业金第四个月,社保卡能实时结算,前三个月手工报销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结果名称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结果样本.png
有效时间此次失业保险金待遇结束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号令(文号)主席令第35号(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展开】
【规范性文件】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京人社就发[2011]197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展开】
【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停止计入,余额可继续使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待遇。【展开】

是否收费:

1、按月领取失业金人员能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领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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